桐廬縣人民法院決定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和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xié)助法官從事審判、執(zhí)行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輔助性工作。輔警主要協(xié)助司法警察從事警務保障、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
二、招錄人數(shù)
桐廬縣人民法院計劃招錄司法雇員7名,輔警3名,崗位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年滿18周歲(大專學歷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2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得超過35周歲,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桐廬縣人民法院輔警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將報名材料掃描打包發(fā)送至[email?protected];審核情況將通過郵件反饋。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桐廬縣人民法院輔警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
(3)戶口簿;
(4)畢業(yè)證書;
(5)報考崗位為司法雇員1的還需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體能測試、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荚嚦煽冋伎偝煽兊?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報考輔警崗位人員需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進入筆試資格。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開展,項目包括縱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長跑三項。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項目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
≤4′25″
≤4′35″
縱跳摸高
≥265厘米
2.考試
(1)司法雇員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輔警考試為崗位必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
(2)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桐廬縣人民法院521辦公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shù)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桐廬縣人民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3.面試
有關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儗⒃谕]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及桐廬縣人民法院門戶網(wǎng)站上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jù)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桐廬縣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輔警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桐廬縣人民法院門戶網(wǎng)站及微信公眾號、桐廬人才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jù)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經考試考核確定擬錄用人選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一年內若出現(xiàn)司法雇員、輔警減員情況,經體檢、考察合格,遞補人選可直接予以錄用。
被錄用人員與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桐廬分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錄人數(shù)2倍的,經招錄單位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若低于1:1,核減崗位并層報上級人民法院。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如有疑問,可咨詢0571-5859297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舉報電話:0571-58592967
附件:
1.桐廬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招錄司法雇員崗位表
2.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3.桐廬縣人民法院輔警招錄報名表
桐廬縣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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