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25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區(qū)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西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區(qū)教育局組織,杭州市西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杭州西湖區(qū)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西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詳見附件1)提出申請。
港澳臺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根據(jù)《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5部門關于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意見》(浙退役軍人廳發(fā)〔2023〕16號)有關要求,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退役軍人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6月上旬將開展第二批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2025屆免試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及其他本(專)科應屆畢業(yè)生須在第二批次報名,認定工作通告將于5月26日左右在西湖區(qū)門戶網站(https://www.hzxh.gov.cn/)公告公示欄發(fā)布。
3.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8日-4月21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可自主選擇受理機構。
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網報時須根據(jù)個人情況上傳相應資料(僅PDF格式,詳見附件3)。
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及申請受理階段:
4月8日-4月23日,政策咨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至西湖區(qū)受理機構現(xiàn)場咨詢或電話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4月24日-5月6日,體檢。申請人至相應的西湖區(qū)受理機構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個人體檢時間以受理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釘釘群或短信通知)。
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5〕1號)精神,經體檢醫(yī)院醫(yī)生現(xiàn)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5月8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在西湖區(qū)門戶網站發(fā)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面寫上姓名)配送至西湖區(qū)受理機構(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于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需更正認定機構、受理機構,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申請人網上申請后須加入西湖區(qū)教資認定釘釘群,群號29120020288(詳見附件1),以便政策咨詢、信息溝通。
6.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于6月5日通過西湖區(qū)門戶網站(https://www.hzxh.gov.cn/)公告公示欄公示。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tǒng)一配送送達(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7.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8.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西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咨詢。
西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0571-87759380;地址:西湖區(qū)文一西路858號西湖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東一樓H3教育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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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杭州市西湖區(qū)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