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審判輔助人員6名,專職從事法官助理工作,協(xié)助法官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審判執(zhí)行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參加考試人員應(yīng)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lǐng)導,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意識,身體健康;
3.具有浙江省戶籍(落戶時間為2023年8月8日之前);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法律類、法學類專業(yè);
(3)已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并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學歷學位及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應(yīng)為2023年8月8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考試及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治安拘留處分以及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受過其他治安處理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在區(qū)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報考程序
根據(jù)“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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